5年,對于一個人來說,可能是人生的一個小結,而對于汽車業反壟斷進程而言,或許僅僅只是個開始,往后的路還很長,前路也一定不會平坦。
據悉,今年的汽車業反壟斷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關于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的起草,《指南》預計于12月底正式發布。
今年反壟斷執法似乎進入“緘默期”。當眾人都認為汽車行業反壟斷之風已經刮過之時,發改委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近期表示,“今年年底之前會再對一家汽車企業作出處罰,現在正在走處罰程序。”更有知情人士進一步透露,此次受罰企業或為零部件企業。
■ 重拳出擊 執法是最好的普法
汽車業反壟斷真正引起業內人士注意始于2014年,不僅出現了第一個汽車業反壟斷執法案件——湖北4家寶馬4S店因非法統一收取PDI檢測費被處罰,而且隨后同年接連曝出3起案件,所涉及的經營主體不僅有車企、經銷商,還有外資汽車零部件企業。
執法是最好的普法,回顧2014年~2015年發改委反壟斷局的相關領導在不同會議上的講話可以看出,盡管政府相關部門之前曾多次強調汽車業反壟斷的重要性,并對反壟斷法規進行普及,但都沒有引起汽車業經營主體的足夠重視,不如一次執法更有效。
2014年反壟斷執法能夠如此重拳出擊,一年連續查獲4起案件,得益于之前的調查準備工作。盧延純向《中國汽車報》記者介紹稱,2011年,發改委反壟斷局就開始組織專家學者,與執法人員共同就我國汽車經銷和售后模式、整車及配件供應渠道價格等領域進行系統深入的外圍調研,并開展美、歐、日、韓等地區成熟汽車市場反壟斷制度對比研究。同時,通過行業年會等多種渠道宣傳法律法規,引導經營者主動自查,合規經營。
為什么選擇2011年開啟汽車業反壟斷調查工作?盧延純表示,2008年《反壟斷法》正式頒布實施之后,發改委反壟斷局就陸續接到涉及汽車業的壟斷案件舉報,也注意到媒體對相關問題的持續報道,于是開啟了相關研究和執法實踐。
君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魏瑛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源于汽車業近年來的迅猛發展和滯后的階段性規則之間的不匹配。
具體而言,2005年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作為階段性的政策和規則,在2011年已開始顯露出局限性,比如其所規定的單一品牌授權體系以及各品牌4S店同時兼具銷售、售后功能等,使得品牌封閉性加強,市場呈現出主機廠相對強勢和售后市場競爭極不充分的特點。這種情況在2014年發改委進行查處時愈加明顯,據查,當時有部分品牌的零整比超過1000%,買得起車修不起車的情況非常普遍。
因此,對各企業經營行為的執法監管,市場整體結構的調整以及與《反壟斷法》的對接融合是當前我國汽車業反壟斷要面對的重要問題。發改委自2015年6月啟動的《指南》的籌備和起草以及正在進行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的修訂,旨在解決該問題。
■ 從僥幸心理走向主動合規
據記者統計,這五年相繼查處的汽車業反壟斷案件包含寶馬4S店PDI檢測價格壟斷案,日本12家汽車零部件和軸承企業價格壟斷案,奧迪、克萊斯勒、奔馳、東風日產、上海韓泰輪胎價格壟斷案,合計罰款20.51億元。目前我國汽車業反壟斷執法的重點是廠商實施的縱向價格壟斷行為和經銷商之間的橫向壟斷協議行為。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偉表示,隨著《指南》的出臺,執法機關接下來還將關注非價格壟斷的縱向限制以及汽車后市場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問題。
記者在此次采訪中發現,車企尤其是合資車企及外資車企法務代表普遍稱,由于《反壟斷法》“經濟憲法”的地位,一旦被查出,罰款金額巨大,因此不敢掉以輕心。企業近兩年都更加注重對相關法規的學習,不少企業法務開始研究具體某一操作是否可能涉及到壟斷行為,更加小心翼翼。記者參加的兩次關于《指南》的專家研討會上,車企法務人員所提意見也更具建設性,尤其是曾被處罰的企業還會針對市場新出現的經營方式或經營困惑詢問是否合規。但記者也注意到,目前,部分自主品牌車企仍然沒有足夠重視這個問題。
一位主攻汽車業反壟斷領域研究的律師向記者提到,不少車企和經銷商這兩年對汽車業反壟斷更加重視,從最初抱有僥幸心理轉變成主動合規。他每次在幫助企業培訓時,企業高層都會出席并參與探討,可見執法案件的查處對企業影響之大。
魏瑛玲坦言,在《反壟斷法》頒布初期,很多企業對其都非常陌生。由于整車銷售市場的分散性,這種與《反壟斷法》的距離感在車企身上更為明顯,經常在培訓中聽到銷售人員說“我們品牌的車賣得一般,絕對不會壟斷”此類的外行話。但在發改委2014年的一系列調查后,車企要求專門進行反壟斷培訓的需求激增,大部分車企法務人員都對《反壟斷法》有一定的理解,在培訓中提出的問題也不再是基礎性問題,而更多是某種具體商業模式的可行性和風險。這是一種好的轉變,對于企業自身的合規完善以及市場秩序的建立都非常有益。
“這5年轉變還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多個企業相繼被罰之后,引發了汽車業全行業企業的高度重視,讓他們意識到一直以來的行業潛規則和經營慣性都存在違反《反壟斷法》的潛在風險。”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魏士廩介紹說。
■ 汽車經銷和售后市場是執法重點
“目前,汽車業的反壟斷執法已進入常態化、制度化、精細化,有關整車經銷以及零部件供應和汽車售后價格壟斷行為的調查也在進一步深入。執法是最好的普法,但是,處罰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主動降低壟斷違規風險。”發改委反壟斷局處長徐新宇向《中國汽車報》記者介紹道。
目前,我國汽車銷售中仍然存在縱向價格限制的問題,特別是汽車零整比高、配件銷售和售后服務價格高、隱性消費多,造成我國汽車消費者的重大經濟損失。盧延純表示,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層面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現階段汽車經銷和售后市場的相對封閉性和鎖定效應,導致車企對經銷商從采購渠道到終端價格的層層把控,這也是我國汽車業反壟斷的重點所在。通過實施《反壟斷法》,查處汽車經銷和售后服務中的壟斷行為,能夠保護公平競爭,確保消費者選擇權,激勵研發和創新,促進我國汽車市場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蘇華指出,汽車經銷新業態中的反壟斷問題也應引起各方重視。比如,德國消費者可以通過新車銷售門戶網站Autohaus24 GmbH和MeinAuto GmbH選擇心儀的品牌、車型和配置并獲得新車報價,進而與網站達成協議,由網站作為購買代理人為其查找經銷商,如果網站最終促成購車交易,網站向經銷商收取傭金。而福特、歐寶、標致雪鐵龍等公司通過制定“網上銷售標準”,限制授權經銷商與前述兩家網站合作,如果經銷商不遵守,就取消其銷售獎勵和支持。德國聯邦卡特爾局認為三家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競爭法》,于2015年初啟動調查。后期由于三家公司主動修改網上銷售標準,廢除限制性規定,德國聯邦卡特爾局宣布中止調查。我國汽車市場新業態中的類似問題也引起了執法機構的關注,目前正在深入調研相關壟斷問題。
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張漢東總結說,我國經濟正處于增速換擋、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作為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汽車業對我國經濟建設與發展的貢獻度持續提升,汽車消費已成為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最重要的貢獻來源。汽車業產業鏈長,附加值高,從車企提供汽車到經銷商銷售,再到全生命周期服務落地和二手車流通,最后到車輛報廢拆解回收,伴隨汽車金融、汽車租賃等環節,這是一個完整的汽車產業生態鏈,鏈條上每個環節的有效競爭、良性運轉均應引起反壟斷部門的重視。